问:网站上好像有恶意软件,请排查一下,谢谢
,网站上好像有恶意软件,请排查
答:您好,我司的非法信息系统中未见异常信息 ,若您本地发现异常信息,请提供我司具体的链接地址或 异常信息截图 ,另 ,您可参考我司 教程 https://www.west.cn/faq/list.asp?unid=2363 通过扫描工具进一步核实 ,非常感谢您长期对我司的支持!
问:在云服务器访问:https://www.hws.com/soft/kill/ ,点击下载软件,下载地址:https://xxxxxxxx.xxxxx.xxxxx , 下载解压运行界面如下图所示:
云服务器访问,这个怎么用云服务器访问,具体怎么操作
答:您好,你这个是linux系统 ,某些程序还不适用 ,可以安装云锁 扫描站点 ,但对操作有一定的要求 ,若您本地无技术人员,请提供正确的服务器工单类型 :【主机租用 vps、云主机】 -> 【站点设置】 -> 【网站挂马/中毒/非法信息/垃圾文件清理(单个站点)】,授权服务器的密码 ,然后告知我司具体的站点 ,另,若您发现异常,请提供具体异常截图,以便我司协助排查 ,非常感谢您长期对我司的支持!
问: 申请号: 商标部分驳回通知书
经审查,根据《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
规定,我局决定: 一、初步审定在第29类:“蛋,加工过的花生,糖炒栗子,干食用菌,腐竹”上使用该商标的注册申请,予以公告。 二、驳回在第29类:“肉,腌制蔬菜,食用油,家禽(非活),鸡肉”上使用该商标的注册申请,理由如下: 该商标与上海大眼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在类似商品上已注册的第号“老江嘴 LJZ”商标近似。(见第1384/1396期《商标公告》) 根据《商标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人如果对本驳回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复审。在复审及诉讼期间,初步审定部分暂不公告。 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人需要分割的,应当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分割申请。我局依分割申请对初步审定的部分生成新的申请号,并予以公告;对驳回的部分保留原申请号,可继续进入复审及诉讼程序。 特此通知。
答:您好,默认通过的部分,则不需要做任何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