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三年实施方案(2020—2022年)》解读

经省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于10月28日印发了《广东省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三年实施方案(2020-2022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就《实施方案》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政策制定背景

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发展,既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战略部署的必然要求,也是“以一业带百业”,助力产业升级、培育发展新动能、带动创业就业、利当前惠长远的战略举措。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建设高水平新型基础设施体系,有效支撑广东经济发展实现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和动力变革,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等相关单位,在充分调查研究和听取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研究编制了《实施方案》。

 二、政策制定主要考虑

(一)注重分类指导。考虑信息基础设施、创新基础设施和融合基础设施等三类新型基础设施发展基础不一、发展特点不尽相同,《实施方案》按照分类指导的原则予以推进:围绕构建一体化网络的目标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从打造集群的角度推进创新基础设施建设,以推进“智慧 ”工程建设的方式推进融合基础设施建设。

(二)注重创新引领。《实施方案》基于创新驱动、引领发展的考虑,一方面,针对新型基础设施技术迭代快的特点,提出前瞻布局未来网络、加强重大科技设施建设、推进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基础设施建设等举措;另一方面,针对高端芯片、基础软件、工业软件等“卡脖子”问题,注重从自主可控的角度予以推进。

(三)注重市场主导。与政府主导型的传统基础设施相比,新型基础设施在投资属性、建设运营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别。《实施方案》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的原则,提出实施新型基础设施信贷支持专项计划、开展基础设施信托投资基金(REITs)试点等融资支持方式,推动构建市场化资金为主、政府财政资金为辅的多元化投融资体系。

(四)注重需求牵引。与传统基础设施需求固定、应用场景明确的特点不同,5G、数据中心、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型基础设施创新性强、应用融合度高,《实施方案》同步提出推动试点示范和打造应用场景等举措促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三、政策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分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三部分,主要内容如下:

(一)总体要求。针对三类新型基础设施特点,分别提出建成全国领先的基础和专用网络体系、打造高水平的创新基础设施集群、构筑经济社会智慧化运行的基础设施体系三大行动目标。在此基础上,提出广东新型基础设施三年发展总体目标,即到2022年,广东新型基础设施发展水平领先全国,初步形成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科技创新为驱动,以信息网络为基础,支撑数字转型、智能升级、融合创新的新型基础设施体系。

(二)主要任务。《实施方案》按照“1 4 10”框架即“构建一体化网络、打造四大集群、推进十大工程”,分类提出三方面共19项重点任务,统筹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创新基础设施和融合基础设施建设,夯实广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基础。

一是以构建泛在互联一体化网络为主体,加快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近年来,广东加快推进无线网络、光纤网络、物联网等各类基础网络设施建设,立足制造业产业优势,大力推进工业互联网等专用网络设施建设,信息网络优势明显。比如,广东5G基站数量居全国第一,截至2020年10月已突破10万座。《实施方案》着眼巩固广东信息网络优势地位,科学研判各类网络一体化互联发展趋势,提出构建泛在互联一体化网络发展方向,提出高质量建设5G网络,高水平建成全光网省,推动物联网深度覆盖,打造全国领先的工业互联网以及前瞻布局未来网络等5项工作目标,明确了到2022年,累计建成5G基站22万个、加快实现全省20户以上自然村光网全覆盖、建成50个以上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建成5个以上国家级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20家以上行业/区域工业互联网平台,带动超过5万家工业企业“上云上平台”等工作目标。

二是以打造四大创新能力支撑集群为重点,推进创新基础设施建设。近年来,广东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着力推进国家实验室、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省实验室、产业技术创新平台等创新基础设施建设;同时,围绕数字化发展需求,大力发展以超算中心为引领的先进算力设施。《实施方案》立足建设科技创新强省,抓住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创中心和大湾区综合性科学中心的机遇,提出了打造四大创新能力支撑集群的任务,即打造世界一流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群、构建布局科学合理高效的先进算力集群、建设高水平产业技术创新基础设施集群以及打造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基础设施集群。

三是以推进十大智慧工程建设为抓手,推动融合基础设施建设。传统基础设施深度应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进行转型升级,进而形成的融合基础设施,是新型基础设施的重要方面。广东是数字经济大省,交通、物流、能源、环保、应急等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发展水平位居全国前列。围绕广东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经济社会数字化发展对新型基础设施的需求,《实施方案》提出打造智慧能源工程、智慧交通工程、智慧城市工程、智慧物流工程、智慧医疗工程、智慧教育工程、智慧农业工程、智慧水利工程、智慧环保工程以及智慧应急工程等十大智慧工程,进一步提升新一代信息技术对经济社会各领域的赋能作用,争取到2022年,初步形成适应智能经济和智能社会发展的基础设施体系。

(三)保障措施。《实施方案》主要从加强统筹协调、强化项目储备、拓宽融资渠道、打造应用场景、完善配套条件等五方面提出保障措施,加快统筹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加强统筹协调。《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建立广东省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统筹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同时,对各地各部门加强工作落实作出了要求。

二是强化项目储备。《实施方案》提出建立全省新型基础设施项目库、对符合条件的项目重点保障各类要素等举措。为及早做好项目储备,省发展改革委已会同各地各部门对全省目前在建及正在谋划的新型基础设施项目进行了梳理,初步汇总了700多个项目,总投资超1万亿元。经测算,预计2020-2022年三年内至少完成投资约6600亿元。

三是拓宽融资渠道。针对新型基础设施特点,《实施方案》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提出了加大财政资金支持、推动银行金融机构实施新型基础设施信贷支持专项计划、开展基础设施REITs试点等一系列拓宽资金来源渠道的举措。

四是打造应用场景。新型基础设施与传统基础设施应用场景确定不同,在加快推进建设的同时,要充分考虑其应用场景的打造。为此,《实施方案》在保障措施中专门提出,要聚焦推进十大智慧工程,定期编制发布应用场景建设需求清单,把建设施和用设施结合起来。

五是完善配套条件。对新型基础设施项目能源保障、税收优惠、土地出让等方面配套条件作出了原则性规定,同时,明确了各级交通、水利、能源等专项规划以及国土空间规划要适应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要求,合理配置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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